政府信息公开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yyy索引号
0152888284/202200363
文  号
来 源
白济汛乡
公开日期
2022-05-17
«白济汛乡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7 14:14     浏览次数: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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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济汛乡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2〕1 号)文件要求,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保“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和承包延期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白济汛乡实际,探索依法稳妥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白济汛乡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白济汛乡土地延包办公室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向维西县土地延包办公室及白济汛乡各村组征求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

三、制定意义

《白济汛乡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我乡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对相关工作内容及步骤做了具体说明,为我乡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主要目标

2023 年 5 月底完成全乡涉及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包 30 年试点工作。具体安排: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换发证书;2023 年 2 月 30日前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2023年 4 月开始做好迎接上级验收准备工作;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档案归档移交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成立机构。乡、村、组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构筑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组织体系。

(二)制定方案。乡、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延包方案。

(三)宣传发动。乡、村、组要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部署开展工作。

(四)人员培训。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培训好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业务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是农村土地延包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规程和业务。

(五)摸底调查。一是农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 30 年和变更登记申请书,发包方同意后双方签字盖章,并报村委会、乡级审核把关。二是以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全面清查整理二轮土地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三是要做好土地承包纠纷排查和化解。是形成调查表,调查表形成后逐级上报审核,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变更地块测绘和现场指界。对 2018 年土地确权时由于矛盾纠纷等暂缓确权的耕地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进行民主讨论决策表决同意后进行测绘延包。     

(七)公示确认和成果审核。逐户核对承包地块、面积、人员、四至等信息,由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地籍草图、调查表形成查信息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八)建立登记簿。乡延包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各村、组上报的登记资料,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形成乡登记材料并上报县延包工作领导小组。

(九)签订承包合同。我乡农村二轮承包到期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成员(以户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起止日期从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52 年 12 月 31 日。

(十)换发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样式及要求,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

(十一)延包工作资料归档。

(十二)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四是严肃工作纪律。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探索农村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登记颁证工作机制。对因承包期限到期或承包农户户籍、承包地块、面积等因国家征收、分户、合户、互换、转让、成员灭失、移民安置、集中供养五保户、发包方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维西县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变更登记办法完成变更登记,公示无异议后重新签订延包合同,并颁发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承包经营权证。

(二)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机制。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对于因进城落户、有稳定的非农收入、自愿退出承包地的农户,以及因失去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义务、自愿退出承包地的农户,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分类采取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障等措施对退出承包地农户进行补偿、安置和提供社会保障。对由于失去劳动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承包义务自愿退出承包地的农户,采取社会保障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对农户自愿有偿退出的承包地,纳入村集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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