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45101000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开展维西县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1)、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保证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4)、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5)、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具体协调、组织实施;
(6)、推广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管理工作
(7)、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
(8)、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9)、负责辖区内“五种”车辆车驾管业务;
(10)、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队伍建设工作
1、 深入开展“四不干”型单位和干部专项整治活动,以“不说不干、只说不干、干不彻底、不干乱说”四种表现为整治内容,在全大队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深入开展公安交警队伍党风廉政及纪律作风方面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从十个方面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聚焦问题、限期整改、取得实效。
3、深化“放管服”工作。
4、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5、深入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参加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的擂台赛,并深入维登乡5个教堂(点),开展“百名干部进寺庙进教堂”、“千名民警下基层”活动。
6、组织全体民警、协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深入到挂钩扶贫点拉河柱村第七党支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
(二))、加强交通秩序管控,突出主业保畅通
1、累计出动警力32400人次,警车13600台次,检查机动车46000辆次,查处交通违法27647起,现场执法8800起(简易程序8614起、一般程序186起),非现场执法18847起,非现场执法率占68.17%;与上年同期相比,交通违法查处率上升161.6%。
2、积极备战重点节点交通安保工作。
3、以城区交通管理为主战场,以疏堵保畅为主业,依托电子监控系统,努力破解难题,提高治理水平,运用科技警力,有效整合警力资源。
4、派出所交警中队共出动警力5380人次,警车2120辆次,查获简易程序交通违法行为3996起,处理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87起。
5、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小交通、大民生”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了迎州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春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大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三非”专项整治等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查获擅自改装机动车的46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40起,非法超员4起,非法营运1起。
6、技防监控作用凸显。2017年,保和镇城区投入22个电子警察设备,累计抓拍有效交通违法行为14033起。从科技上构建了打击违法、事故预防、道路监控、秩序管理体系。
7、全力打好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
8、建立交通安全联动机制,开展跨州联合大执法。大队联合怒江州兰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两次开展跨州联合大执法。累计出动警力40余人次,警车6辆次,查获交通违法行为40余起。
(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大队共接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报警522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480起,一般程序处理42起,造成28人死亡,下落不明1人,43人受伤,经济损失47.8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中: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上升7.69%,死亡人数下降3.4%,下落不明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25.86%,财产损失上升210.4%。年内,移送起诉5起8人,取保候审8人,逮捕2人。
2、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次,上报隐患点段42处。
3、运用“互联网+”思维,借鉴“保山经验”,有序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工作。紧紧围绕一个“快”字,将事故处理落脚在“缓堵、保畅、安全、利民”八个字上,借助微信平台实现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定损、网上理赔,进一步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目前,共借助微信平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75起。
(四)、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车管中队在警力少、业务量大的超负荷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素质要警力,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高效完成了车驾管业务。年内,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22102笔。其中办理机动车业务14419笔,注册登记机动车6667辆(其中摩托车5175辆,小型汽车1492辆);转移登记机动车1235辆;变更登记机动车418辆;转入机动车144辆;补换牌证合格标志763辆;补换登记证书112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4989辆;受托检验机动车91辆。办理驾驶人业务7683笔,其中:新制二三轮摩托车驾驶证1707本,补换证2414人次,审验1052人次,驾驶人三年无事故查询2510人次。
年内,强化摩托车带牌销售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共有16家摩托车销售网点与大队签订了销售协议,代办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
结合放管服工作举措,加大流动车管所下乡上门服务力度,下乡开展业务咨询,机动车检验、组织摩托车驾驶考试等服务活动。年内,组织下乡20次,出动警力80人次,检验摩托车1419辆,组织摩托车驾驶人员考试1430人次。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出动警力2620人,警车1265辆次,深入企业50次,学校40次,单位180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230场次,播放宣传片230场,推送宣传提示短信19800条,悬挂宣传标语10幅,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1次,散发宣传册、宣传折页、宣传单43800份。室外LED电子显示屏累计播放宣传短片1680小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6800份,签订社会化管理通知书680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交警大队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行政工勤8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64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48.4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3月份进行政策性增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加大,并且本年度专项经费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6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21万元,占总支出的75.4%;项目支出158.35万元,占总支出的2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增长32.51%,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3月份进行政策性增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加大,并且本年度专项经费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5.21万元。与上年(399.98万元)对比增加85.23万元、增长2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月份增资幅度较大,所以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道路交通管理)的经费支出158.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65万元、增长84.77%,主要原因是现今道路交通管理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量越来越大。主要用于:办公费43.61万元、电费3.87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17.03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网络租赁费4.77万元、培训费2.68万元、专用材料费12.38万元、委托业务费11.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1.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交警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32.51%(原因是本年度3月份进行政策性增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加大,并且本年度专项经费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2017年度本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2017年度本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4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4.07万元、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25.57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58.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84万元,支出决算为69.59万元,完成预算的241.3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41万元,完成预算的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因是:1、本年度较大的警务活动与上年比较有所增加,到本单位辖区内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较多,帮扶援建本单位的曲靖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到本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的次数有所增加,科技援建本单位的常熟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到本单位指导工作的次数有所增加,所以公务接待批次与上年度比较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也随之增加;2、上年度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而本年度本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了2辆越野车;3、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有近4万元是由于上年度修理厂老板未及时前来报销而又在本年报销的车辆修理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5.6万元,增长273.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44万元,增长37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6万元,增长72.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较大的警务活动与上年比较有所增加,到本单位辖区内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较多,帮扶援建本单位的曲靖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到本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的次数有所增加,科技援建本单位的常熟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到本单位指导工作的次数有所增加,所以公务接待批次与上年度比较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也随之增加;2、上年度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而本年度本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了2辆越野车;3、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有近4万元是由于上年度修理厂老板未及时前来报销而又在本年报销的车辆修理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1万元,占84.15%;公务接待费支出9.87万元,占15.8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1.04万元,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向上级部门反映办理相关手续后购置了2辆越野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本单位警用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与上年度比较人员有所减少,所以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3.55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9.87万元、委托业务费2.6万元、工会经费4.79万元、福利费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资产总额555.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3万元,固定资产518.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0.4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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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55.73 | 36.93 | 252.41 | 95 | 157.41 | 0 | 266.39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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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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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项目支出: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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