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400000
附件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能: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商标、专利的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全县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指导乡镇、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我部门机关共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行政许可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计量标准化与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共5个派出机构,分别为:保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维登市场监督管理所、白济汛市场监督管理所、叶枝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塔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监管巡查到位、处罚到位、从重处罚规定,实现食品违法案件查办率、公开率100%;加强“两品一械”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力度。
2.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规范打击传销罚没款、物品收缴等制度,协调各部门探索更加严谨、精细的打传方式,及时共享数据,了解相关情况,形成打传合力,提高打传工作效率。
3.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督促监管人员积极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同时主动联系公安、卫健、文旅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4.维护市场公竞争秩序。重点开展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企业收费专项行动、商标守护行动、打击侵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5.继续履职尽责,对“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提升时间表、路线图,挂图督战。对环境卫生状况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对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实施“一场一策”,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级“7个专项行动”分项行动考核细则(试行)》抓住整治重点,推动整改实效,争取圆满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其中:正式退休28人、提前退休享受在职待遇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8.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46.51万元相比增加82.47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导致人员工资以及单位应承担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同时2021年包干经费较上年有大幅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8.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8.98万元(本级财力1,128.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46.51万元相比增加82.47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导致人员工资以及单位应承担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同时2021年包干经费较上年有大幅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8.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8.9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05.98万元,与上年1,046.51万元相比增加59.47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导致人员工资以及单位应承担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租赁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二是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同时2021年包干经费较上年有大幅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三是2020年预算将安排的业务经费38万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中,2021年将此项业务经费编入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38万元。
2.项目支出23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将上年编入基本支出中的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调整至项目支出中,涉及金额2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013801)869.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78.21万元、机关运行维护费89.10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2.17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功能科目:2013899)2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保健食品除外)安全、盐业监管、食安委专项业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项业务;工商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业务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2080505)90.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48.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2101103)24.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7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属县级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1年重点项目1个,为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专项经费,涉及资金2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00%。项目设置绩效目标20个,其中:数量指标9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分别为: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节前安全保障检查次数>=5次、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次数>=2次、食品快速检验批次>=50批次、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50例、特种设备检验率=100%、年报公示率>=90%、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2次、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办结率=100%、从业人员培训次数>=1次。
2.质量指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100%、年度任务完成率>=90%。
3.时效指标:行政许可审查发证时效性<=法定时间、当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12月31日。
4.成本指标:费用开支控制情况<=有关政策、标准控制费用开支水平。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年度违法案件处罚额>=10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0起、社会营商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逐年优化。
3.可持续影响指标: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能力提升逐年提升、公众安全意识逐年提升。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行政执法及处罚被复议<=5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预算;(2)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预算;(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4)公务接待费预算,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10万元,与上年105.66万元相比,减少16.56万元,减少15.6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预算将安排的业务经费38万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中,2021年将此项业务经费编入项目支出中;二是2021年人员包干经费调增为0.65万元/人,且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导致包干经费较上年增加17万元;三是人员增加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租赁费增加3.44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99万元。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我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公用经费30.24万元、工会经费12.23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9.12万元、公务用车租赁费2.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4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维办字〔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4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36号)以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至2022年三年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成效,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执法装备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形成权威高效、统筹协调、科学完善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特将小、散的业务职能整合,合并申报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工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
(三)加大消费维权工作。
(四)强化宣传培训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每年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3万元,我部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其他监管事务工作经费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1.做好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
2.做好节前及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食品和特种设备每年的节前安全保障检查不低于5次,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不低于2次,年度食品快速检验批次不低于50批次。
3.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每年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不低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4.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继续加强对药械市场的整治规范,年度内对辖区内的药品流通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5.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工作,年度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不低于50例。
6.做到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特种设备保有量底数清,督促企业100%注册企业用户平台,设备检验率100%,现场监督检查100%。
7.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从野生动物交易监管、野生动物禁食监管,进一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行为,阻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积极推进野生动物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二)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工作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企业开办服务质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2.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视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信息公示,年度市场主体公示率不低于90%。
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年度内至少开展1次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活动,做好日常农副产品价格稳定的监管工作,开展不低于2次的收费或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行为。
5.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加大消费维权工作
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完善12315工作体系,做到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案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100%,并把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做到投诉、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培训工作
1.充分利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宣传。积极组织“3.15”、“4·26”、“世界计量日”、“认证认可日”、“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报纸、广播、布标、展板、宣传单、宣传册、微信、电视台等媒介进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标准化法》、《商标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突出在日常监管中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产品质量法》、《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向化妆品经营单位介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告知食品经营户最新《食品安全法》的变化和规定。
3.强化培训工作,提高群众知识与业务水平。每年至少开展1次业务工作培训,参训对象可以是化妆品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或者食品经营管理人员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节假日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平竞争;三是通过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使信用约束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四是通过推进无障碍投诉以及对投诉、举报信息数据的分析和运用,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通过宣传培训等多举措多形式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给公众,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建立市场主体自治机制,改善消费群体的维权意识,推进人人参与、人人监管。
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40011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维西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1031111405066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