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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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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5109/202400333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3-18
关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09:09     浏览次数: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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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执行

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1日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维西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极不平凡、极其艰难、极具挑战的一年。这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诡谲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县财税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地方财政预算报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筑牢“三保”底线,持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2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47%,同比增长5.49%。上级补助收入完成32749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20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202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218万元(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381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763万元。收入总计425359万元。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4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7.15%,同比增长0.07%。上解支出605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638万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万元,支出总计38926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74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763万元,调入资金381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238万元(再融资),收入总计4253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469万元,上解支出605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6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万元,支出总计3892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6093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025万元,同比增长5.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6373万元,同比增长1.4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074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25218万元,调入资金381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763万元,收入总计3786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721万元,上解支出605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6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万元,支出总计34251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6093万元。

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存在结转结余资金的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因资金下达晚,当年不具备实施条件,需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二是本年上解支出州级未确定最终数据,为防止出现财政收支赤字,预留一定资金用以弥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20万元,为年初预算11234万元的47.36%,比上年减少11746万元,下降68.83%,主要是年内预计出让的六宗土地流拍,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7937万元,为年初预算20781万元的904.37%,比上年完成数22550万元增加165387万元,增长733.42%,主要是:今年我县争取到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72000万元,支出相应增加。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预算收入完成53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36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2000万元,收入合计189741万元;预算支出185637万元,调出资金8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500万元,支出总计1879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80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277万元;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27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为零。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完成7167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989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920万元,利息收入1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98万元,其他收入104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2854万元。收入总计94527万元。支出总计6971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4817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5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0000万元、专项债务232000万元。2023年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3629万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127429万元,专项债务226200万元。按债务性质分:新增债券276170万元,置换债券9740万元,再融资债券67719万元。

二、2023年财政政策执行和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防范化解风险,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抓好新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情况并进行透彻分析,加强财税沟通信息共享,更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狠抓收入,全力以赴完成收入较上年增长5%预期目标,提高本级财政自给率的同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分析研判专项债政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政策方向,协同各部门提前谋划储备契合我县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大与省州沟通对接力度,努力将可获取政策支持转化为可用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急需领域资金需求;二是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继续压减非刚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充分运用到刀刃上;三是全力保障民生,全面厘清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加大清缴力度,收回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保障“三保”支出。聚焦民生补短板等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将有限的资金精准投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是加强政策协调,增强政策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好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需要,积极带动民间投资,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销费、扩内需,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和各项政策措施“一竿子插到底”迅速落地见效。

(二)竭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发展和安全,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作为财税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2023年经济社会良序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调节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执行好税费支持政策,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2023年1-11月,全县累计减税降费5436万元,其中,税收减免4501万元,社保降费564万元,非税减免371万元;二是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效益。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推动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落实,中央直达资金73187万元全部分配下达,支出进度94.44%,重点用于帮扶群众,保基本民生、保就业、保基层运转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保障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民生;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到7个项目的中央预算资金285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支付13700万元,支付率为48.07%(其中到位中央涉藏专项资金2.33亿元,涉及项目3项,已完成支付1.04亿元,支付率44.64%),推动了一批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申报2023年中央增发国债项目11个,截至目前三个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7000万已下达,为推动我县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倾力增进民生福祉

在地方财政收支矛盾聚焦的压力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重点,不断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900万元,强化稳岗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9人,发放贷款510万元,带动就业47人;“贷免扶补”扶持创业60人,发放贷款1040万元,带动就业97人。二是纵深推进优质均衡教育。统筹安排财政教育支出55678万元,逐步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和教育基础设施,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三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年医疗卫生支出40692万元,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政策落实。同时,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畅通防疫物资采购渠道。四是健全体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9482.22万元,保障参保人员待遇落实。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212万元,让群众从中受益。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金9107.58万元,有效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四)聚力推进乡村振兴

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任务,围绕“人”和“业”,紧盯年度重要部署安排和主要目标,突出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整合资金投入。2023年整合涉农资金69597万元,资金投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旅游、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雨露计划等。在县级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县级预算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84万元。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为抓手,规范资金监管和发放,通过梳理排查发现9个问题,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14项整改措施,年内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毕。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加快打通了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不断增强。

(五)着力深化国资国企管理

完成全县97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开展202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无偿划拨(划转)、拍卖、报废报损等日常基础业务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状,理顺国有企业发展经营脉络,圆满完成国企三年行动第一阶段任务,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有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的安排部署,按照既定化债举措,健全化债长效机制,严控债务限额,以强有力举措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一是高度重视隐性债务化解。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联系和协调沟通,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延长存量债务期限,降低债务成本,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做到既注重缓释流动性风险,又加大债务清偿力度。二是落实好政府举债问责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切实承担起债券还本付息的责任。对标省委要求,严格落实“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确保不激化社会矛盾,不影响政府信誉,尽量减少项目性缺口。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对不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单位采取以后年度不安排新增债券资金、压减部门预算等约束和惩治措施,不断加大债券项目督查力度,重点关注项目后期运行可行性和收益,切实增强专项债券收益覆盖,减轻地方偿债压力,充分发挥债券项目保经济、促发展的作用。年内争取到上级债务转贷资金20719万元,专项用于专项用于化解监测平台中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异常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运行十分艰难,处于紧平衡状态,经历了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采取非常规手段,顶住了压力,接续奋进,砥砺前行,保障了全年财政平稳有序运行。这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戮力同心、艰辛付出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源薄弱,收入质量不高。财政刚性支出较大,紧平衡特征凸显。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加大,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来源有限,随着债务还本付息高峰期的到来,债务规模大、风险较高、防控任务艰巨。三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说明:因州级还未确定我县决算对账数据,现上报数据会有变化,待州级批复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三、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经济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切实增强财政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财政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增进民生福祉,实现财政经济行稳致远,为加快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维西贡献财政力量。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集中财力,落实“三个保障”。以落实“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为根本遵循,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工资、运转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在“三保”支出需求足额保障前不安排其他支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全县重点工程、重要改革等支出。通盘考虑,强化“三个统筹”。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加大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部门资金与预算拨款的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增支需求。紧字当头,推进“三个压减”。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的要求,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压减会议差旅等一般性支出,压减支出标准过高、政策设计不科学、绩效欠佳的项目支出。

根据中央、省、州以及县委对全年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经济工作的部署,为确保我县2024年预算编制收支平衡,按照预计财力和调入资金的方式进行预算(预计调入20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完成2371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5596万元,非税收入81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完成29754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06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48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拟完成108万元,其他无来源调入拟完成2000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拟完成28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093万元,财政收入总计拟完成405463万元。因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无法精准预测,只能根据2023年实际到位数编制预算,所以上级补助收入需在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向上争取解决。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36819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上解支出拟安排6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拟安排31270万元,支出总计拟安排405463万元。收支平衡。

2024年我县“三保”及其他刚性预算支出拟安排212575万元,其中,“三保”支出拟安排为170885万元(保基本民生49323万元、保工资114676万元、保运转6886万元),已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政策的“三保”支出。三保外其他刚性支出为41690万元(其中,公务员、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年终考核奖、集中连片乡村教师津贴19904.35万元),“三保”及其他刚性预算支出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完成12878万元,其中:本级基金预算收入68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804万元。收入总计拟完成14682万元。支出总计拟安排14682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预算收入拟完成169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10万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股利、股息收入1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完成3万元;收入总计拟完成172万元,支出拟安排172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拟完成8138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2222万元,利息收入33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7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835万元,其他收入120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9466万元。收入总计拟完成90847万元。支出总计拟安排8964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199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24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和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税源基础,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财税征管,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认真分析收入形势,科学研判,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班的职能作用,有效推进财税重点工作。二是盘活资产资源,充分挖掘非税潜力。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工作,使“资产”变“资本”,增加财政收入,缓解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压力。三是积极向上争资,有效缓解财政压力。积极争取新增国债资金,保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发挥政策资金导向功能,做好项目的有序申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补助力度,全力缓解财政平衡压力。四是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项目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各领域“沉睡”资金,加快项目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坚持把开源节流作为财政收支管理的核心内容,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努力做大收入盘子,保障发展财力需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安排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剂管理。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深挖税收增长潜力,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紧盯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加强汇报衔接,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转移支付,力争资金规模再提升,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持续增强。坚决贯彻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部署,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可以省的钱都省下来,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乱花。加大对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动态清理、落实常态化盘活存量资金制度,按规定将难以支出的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定期清理,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领域。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根据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评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转变预算理念,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的全链条、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到期政府债务偿债责任,坚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大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健全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直达资金的落实使用“一竿子插到底”,切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落实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以最小化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四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

(四)细化监管措施,严控财政运行风险

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健全财力保障、审核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三保”支出预警监测,逐步建立“三保”支出长效保障机制,兜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止“三保”舆情的出现。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审慎出台各类增支政策,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和科学调度,确保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

(五)固化财经纪律,筑牢财政资金安全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让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各级各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照省委州委、县委文件要求,结合巡视、巡查,审计提出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以严守财经纪律底线的作风,扎实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各项工作,确保财务管理有效规范。

各位代表,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提振发展信心,笃行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推动维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维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  词  解  释

增发国债项目。增发国债就是财政部增加发行国债的数量或国债的次数,增加发行国债一般来说是调节货币政策,是回流资金的表现。如果长期增发国债,则可能是紧缩的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短期内对金融市场有一定的利空影响。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置换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新增政府债券。按照《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将一役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4年3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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