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预〔2019〕114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兜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用的请示》,经县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用2899700.00元给你们,专项用于缴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此款请列入2019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支出科目。
请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