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20〕76号
卫健局:
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州财政局、州卫健委(迪财社〔2020〕71号)下达给我县的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卫生类项目补助资金46.3万元安排给你们。维西县巴迪乡卫生院购置救护车46.4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绩效管理。请结合资金下达额度调整完善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管理。
二、落实直达管理要求。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该项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三、规范资金使用。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分配、下达、预算管理等工作。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可全额作为项目资本金。请严格按照下达项目和支持事项,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要体现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导向,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四、严格按规定时限偿还本金。要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要求,统筹项目投资收益、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按时还本。从第6年(2025年)开始,每年各地按照分配总额的20%偿付本金,第10年偿还完毕。若不能按时还本,省级财政将在办理年终结算时扣回相应资金。
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跟踪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抗疫特别国债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虚假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由上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收回有关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