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整合〔2020〕42号
保和镇人民政府,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康普乡人民政府,中路乡人民政府,永春乡人民政府,维登乡人民政府:
根据《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维西县2020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调整方案> 的通知》 (维开组办〔2020〕20号)及《维西县扶贫产业发展指挥部关于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情况的函》(维产指发〔2020〕9号),现从2020年我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池中分配下达11636104元给你们,专项用于我县2020年第二批扶贫产业项目,具体资金分配明细见附件;此款请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政府经济分类。
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请各预算单位于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化平台项目挂接及扶贫资金监控系统绩效目标录入工作,并到财政局拨款。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213号)、《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办发〔2020〕4号)、《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维贫开发〔2019〕29号)相关文件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要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资金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六定”要求,要按程序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相关资料,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保证项目月支出进度及质量,并做好项目公示公告,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确保项目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附:1.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2020923103052.zip
2.维西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表、绩效目标表
附件2:维西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表、绩效目标表.xls
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扶贫办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