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整合〔2020〕44号
塔城镇人民政府:
根据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此次下达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请各预算单位于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化平台项目挂接及扶贫资金监控系统绩效目标录入工作,并到财政局拨款。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213号)、《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办发〔2020〕4号)、《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维贫开发〔2019〕29号)相关文件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要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资金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六定”要求,要按程序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相关资料,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保证项目月支出进度及质量,并做好项目公示公告,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确保项目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扶贫办
2020年9月23日
附表1 | ||||||
塔城镇河桥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文件 | 资金性质 | 分配金额 | 预算科目 | 政府经济科目 |
1 | 川达村迪姑组河桥建设项目 | 迪财整合〔2019〕37号 |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 60万元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2 | 川达村迪夏组河桥建设项目 | 迪财整合〔2019〕37号 |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 60万元 | ||
3 | 海尼村谷那统组河桥建设项目 | 迪财整合〔2019〕37号 |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 60万元 | ||
合计 | 180万元 |
附表2 | |||||||||||||||||
维西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表、绩效目标表 | |||||||||||||||||
填报单位:塔城镇人民政府 | |||||||||||||||||
序号 | 项目类别和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详细填列工程量化指标) | 补助标准(有补助标准的填列,没有不填)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情况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起止时间不能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 绩效目标(有量化的核心指标) | 项目实施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备注 | ||||||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金融资金投入 | 社会资金投入 | 农户自筹 | 贫困村 | 贫困人口 | ||||||||||||
个数 | 金额(万元) | 户数 | 人数 | ||||||||||||||
1 | 河桥建设 | 川达村迪姑组 | 风雨桥一座 | 60万元/座 | 60 | 1 | 60 | 97 | 342 | 2020.3-2020.6 | 通过腊普风雨河桥建设,完善川达村迪姑组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环境,方便全村477户,1642人民群众出行,增加项目区贫困群众的幸福感,激发其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 塔城镇人民政府 | 维西县交通局 | 补充方案 | |||
2 | 河桥建设 | 川达村迪夏组 | 风雨桥一座 | 60万元/座 | 60 | 1 | 60 | 97 | 342 | 2020.3-2020.6 | 通过腊普风雨河桥建设,完善川达村迪夏组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环境,方便全村477户,1642人民群众出行,增加项目区贫困群众的幸福感,激发其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 塔城镇人民政府 | 维西县交通局 | 补充方案 | |||
3 | 河桥建设 | 海尼村谷那统组 | 风雨桥一座 | 60万元/座 | 60 | 1 | 60 | 64 | 264 | 2020.3-2020.6 | 通过腊普风雨河桥建设,完善海尼村谷那统组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环境,方便全村515户,2199人民群众出行,增加项目区贫困群众的幸福感,激发其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 塔城镇人民政府 | 维西县交通局 | 补充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