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2000119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6-18
【信息公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14:51     浏览次数: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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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财〔20208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应急管理局《关于结转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迪财建〔20203号)和维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批示,现将州下达的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6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资金详见附表)。此款列入2020年“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省、州县(市)区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财政、应急部门要密切协作、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二、财政、应急部门要密切协作、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环节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结合本次下达的总体绩效目标,认真细化填报绩效目标表上报州应急管理局。预算执行中,请严格按时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19年-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下达单位

资金(万元)

合计

560

县应急管理局

210

保和镇人民政府

38

永春乡人民政府

37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47

康普乡人民政府

32

巴迪乡人民政府

20

叶枝镇人民政府

35

塔城镇人民政府

33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

38

中路乡人民政府

35

维登乡人民政府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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