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建〔2020〕13号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结转下达2019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迪财建〔2020〕16号)和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维发改农经[2020]2号,现将2019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1000万元下达给你们(治理岩溶面积40平方公里)。此款列入2020年“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功能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时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迪发改农经〔2020〕8号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并抄送州发改委、州林业和草原局、州财政局。
附件:2019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3月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19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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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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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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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地方或单位 |
维西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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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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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治理岩溶面积40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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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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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综合治理任务充成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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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质量完成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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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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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岩溶面积中央补助标准 |
25万元/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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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扶贫工程吸纳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等社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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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用时达标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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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