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2000232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9-16
【信息公开】维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学前和普通高中免学费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09:38     浏览次数: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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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财教〔2019〕84号

 

教育体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云财教【2019】127号)文件精神,结合(迪财教【2019】45号)文件下达情况,现将迪财教【2019】67号)文件下达我县的第二批学前和普通高中免学费教育专项资金357.228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表)。此款学前教育请列入2019年“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科目,高中列入2019年“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科目。为做好14年免费教育相关工作,现将上级相关要求原文传达如下:

一、资金测算

本次下达资金,是依据2017年12月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学生人数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人数测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学生人数有增减的,下一年度再进行清算。

二、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在园)学生(幼儿)。

(二)实施范围: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阶段3年的14年免费教育。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施“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并且实现的全覆盖,本次推进的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对学前2年在幼儿园幼儿免除保教费,对高中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

(三)免费标准。学前教育:对学前教育2年在园(班)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普通高中:对普通高中学校3年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按照近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每生每年460元)。

(四)适度补助生活费。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对学前教育2年的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迪庆州按照现行执行的高原农牧民子女生活费补助政策标准执行,每生每年1500元),对普通高中3年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二、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14年免费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其他相关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紧密协作履行职责、整合资源,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二)严格实施范围。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施范围和标准,做好14年免费教育的人数统计和核实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严禁超范围实施,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14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心里预期,为政策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和和群众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快执行进度。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7】92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20%;4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35﹪;5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50%;6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60%;7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65%”,8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75%;9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80%:10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季度不低于90%;11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95%”的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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