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行〔2020〕98号
维西县塔城镇人民政府、攀天阁乡人民政府、巴迪乡人民政府、中路乡人民政府: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迪财行〔2020〕84号文及省财政厅云财政法〔2020〕1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省级补助我县的2020年省级综合治理专项资金9.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命案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云南创建和基层社会治理补助,此款列入2020年“2049901—其他公安支出”支出功能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2020年“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法通〔2019〕8号)明确的资金用途、适用范围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执行全过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表1:
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合 计 |
试点综合治理专项 |
无命案县(市)以奖代补资金 |
无命案乡(镇)以奖代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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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镇人民政府 |
5 |
5 |
塔城镇海尼村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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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天阁乡人民政府 |
1.5 |
1.5 |
|||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 |
1.5 |
1.5 |
|||
中路乡人民政府 |
1.5 |
1.5 |
|||
合 计 |
9.5 |
5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