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农〔2019〕65号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迪财农〔2019〕76号),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用于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费1347万元分配给你单位,此款列入2019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相关科目。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用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64号)相关规定,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用好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出预算的通知》(云财脱组〔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使用方向如下:
(一)优先用于拆旧复恳。需按照跨省调剂项目复垦规模亩均3万元的标准,从土地调剂资金中优先安排保障拆旧复恳费用,加快推进拆旧复恳工作,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为争取剩余30%土地调剂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二)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在优先安排拆旧复垦费用的基础上,要将土地调剂资金用于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实施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三)其他。若保障拆旧复垦及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后资金仍有剩余,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自行安排土地调剂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严格管理使用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64号)的要求,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及利息,以及其他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三、加强绩效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在收到此项资金的20日内,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扶贫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
四、其他。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拆旧复恳工作,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为后续资金到位创造有利条件。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