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教〔2019〕171号
教育体育局:
根据《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17〕18号)相关文件精神,依据省教育厅评审和复核结果,以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云财教〔2019〕109号)文件要求,经报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迪庆州财政局迪财教〔2019〕154号文件下达给我县的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412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详见附表),此款请列2019年“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科目,请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分类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资金下达根据2016-2018级受助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学生总数进行预拨付,待2019年评审工作结束后,按有关数据进行清算。请加强资金管理,若工作中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二、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9〕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绩效目标表,切实加强缋效管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