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2000447
文  号
维财资环〔2020〕10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10-27
关于下达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 11:43     浏览次数: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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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财资环〔202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迪财资环〔2020〕25号),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列入2020年“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补助政策为1500元/亩,资金分三次兑付,第一年补助8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补助3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种苗造林补助 300元/亩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现金补助由各乡镇积极检查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在一卡通直接兑付。

二、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时要以公路沿线、湖库周围、城镇面山和水源涵养区等特殊生态脆弱区为布局重点,同时,陡坡地生态治理要向贫困程度深、扶贫攻坚难度大的区域倾斜,要把陡坡地生态治理和扶贫攻坚、林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培植资源,发展产业。

三、林业和草原局要认真组织编制县级作业设计,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

四、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此次下达的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细化编制本区域的资金绩效目标报州林草局和州财政局备案,并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2020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下达表

 

 

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日


2020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下达表

 

单位:亩、元


乡镇

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



合计

2016年度

2018年度



面积

补助资金

面积

补助资金



合计

3100000

4000

1600000

5000

1500000



保和镇

120780



402.6

120780



永春乡

138930



463.1

138930



攀天阁乡

0



0




塔城镇

448650



1495.5

448650



巴迪乡

0



0




叶枝镇

170070



566.9

170070



康普乡

283740



945.8

283740



白济汛乡

337830



1126.1

337830



中路乡

0



0




维登乡

1600000

4000

1600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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