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迪庆州安全生产督察组一行到洛爪河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由州交通局李志华、毛慧平、州水务局扎史尼玛、县发改局副局长杜刚及能源股、综合股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到电站的厂区、大坝、压力管道、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随后到办公区查看了水电站安全生产的相关资料,认真听取了水电站负责人工作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水电站安全责任制及其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汛期安全责任人,防洪设施状况。
这次大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是:1.企业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例会;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布局不规范,开关箱未采取防雨措施,未进行封闭管理;3.施工现场材料、杂物堆放不规范,安全警示标牌不足。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在10天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州安委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消除隐患。同时要求做好抓疫情防控、抓生产两不误,不能放松疫情防控警惕。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洛爪河电站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增强了企业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安全、确保汛期安全度汛的责任意识。
编辑:和静莹 审核: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