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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维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维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
(2)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3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
(3)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4)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县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5)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勤务和警务保障室;2.政工监督室;3.一中队(加挂法制中队牌子);4.二中队(加挂科技信息化中队牌子);5.三中队(加挂森林草原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牌子);6.四中队(加挂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牌子);7.五中队;8.六中队;9.七中队;10.八中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维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警察工作的水平和队伍的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森林警察队伍,更好地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一是聚焦“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粮食安全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兽药等犯罪,以及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全力维护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
二是聚焦群众医疗用药安全,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将打击矛头指向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组织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四是聚焦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犯罪,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重点打击侵犯专利权、侵犯著作权等犯罪行为。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从优待警,认真落实暖警爱警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公安优抚工作,切实为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激发队伍战斗活力。坚持严格管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使命如山,责任在肩。维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接续前行、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建设法治维西、平安维西、健康维西、美丽维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761.52万元对比减少58.95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3人,对应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数也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2.57万元,其中:本年收702.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70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761.52万元对比减少58.95万元,减幅7.7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3人,对应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数也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2.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57万元,与上年761.52万元对比,减少58.95万元,减幅7.74%。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初与上年年初相比较,在职人员减少3人,对应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数也相应减少。项目支出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5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3.3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1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9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出1.3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支出;“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支出531.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5.59%,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3.7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万元,较上年30.3万元相比较减少23.9万元,下降78.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6.3万元相比较减少5.3万元,下降84.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为单位根据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不断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万元,较上年24万元相比减少18.6万元减幅7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减少0万元,减幅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较上年24万元相比减少18.6万元减幅7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77.5%,
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仅为本级财力安排部分。而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包含上级专项经费部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47万元。与2023年54.02万元相比较增加了4.45万元增幅为8.24%,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初与上年年初相比较,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中预算了职工体检费,导致与上年相比较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406.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4万元,固定资产1386.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0.84万元。与上年总额1531.5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