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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康普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8836Y/202000052
文  号
来 源
康普乡
公开日期
2020-12-01
【康普乡】康普乡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01 16:40     浏览次数: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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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广大群众、各村“两委”、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乡容乡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设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康普乡“四美建设”、“人居环境红黑榜”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康普乡“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全乡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及其他管理制度的形式,动员本村村民、居民和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做好住宅门前及厂、企、单位生产或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凡在本乡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好良好环境的义务。

二、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其他公民应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一)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门前应当无裸露垃圾、渣土、碎砖、杂草等;有权制止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和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流。

(二)包门前秩序。维护门前和周围的乡容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摆放广告及其他影响乡容秩序的行为,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三)门前包绿化。保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除行道树周围的垃圾垢污,制止攀折树木、侵占门前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等行为。

三、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户及乡内公民的“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所谓“门前”是指所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公民所建建筑物、构筑物四周道路、溪沟、荒地等区域。责任区的划分为:道路、溪沟两侧均有房屋的以房基的中心线至道路和溪沟的中心线;单侧有毗邻房屋的另一侧没有的,从两户房基的中心线进行整片区分;无毗邻房屋的从房基线至除村组划定的公共责任区外的整个道路、溪沟。

四、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农户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污染人及区域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接受维西县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及康普乡人民政府、村两委、村民小组的监督检查。

(三)各企事业单位需专人、专组负责“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及日常维护工作;经营户及农户中的组织成员及家庭成员均有责任及义务开展“门前三包”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一)各行政村、组“门前三包”监督检查及追责应当与“四美创建”等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协调。

(二)康普乡对各行政村督查及责任追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进行。

六、解释和颁布实施

(一)本规则具体解释工作由乡人民政府承担。

(二)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康普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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