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坚决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重点排查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等食用的农产品。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
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商铺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乡食品流通环节进行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对野生蜂蜜销售、生产户进行摸底排查,要求野生蜂蜜销售、生产户做到对蜜源产地、销售地、销售数量等信息的记录,并做好误食野生蜂蜜后救治措施的宣传。二是要对餐饮、销售、收购等重点区域加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宣传。三是加大冷链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强化集中监管仓管控。四是突出抓好学校周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五、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一是以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国庆
中秋假日为重点时段对各村、集镇、校园为重点区域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资质、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备设施、采购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全方位体检,督促餐饮服务开办单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8月1日起至12月底结束,按照职责分工对全乡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实行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同步推进。
(一)集中排查整顿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在持续解决问题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对风险隐患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一律先停产停业,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经营。
(二)落实长效管理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深入推进排查整顿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对造成恶劣影响、长期不整改改、拒绝整改或确有违法事实的经营主体,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排查整治后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隐患不消除的不销账。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客观评价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