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MB0U96222D/202500559
文  号
来 源
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5-06-12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2 08:47     浏览次数: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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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预算单位共1户,其中:行政单位1户。下设行政股室5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科学技术股、林草资源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林草改革与产业科。事业股室9个: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及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公益林管理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林草资源管理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国有林场、草原监理站、森林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2、人员编制情况:本部门总编制46名,行政编制9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退一收一),事业编制35名。
    3、部门主要职能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物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维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按照上级下达绩效指标进行设置:稳步推进林草资源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全力推进产业发展工作,持续加强机关能力建设工作,全力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好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以林草资源保护为抓手,推进我县森林草原监测、退牧还草工作;加强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和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稳抓机构改革建设任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批复情况(本级财政预算数):2024年初预算总额161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6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2.整体收入情况:2024年总收入为1376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63.15万元,其他收入106.62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度减少5809.78万元,下降29.67%。
   3、整体支出情况:2024年总支出1367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3.15万元,其他支出10.99万元,总支出比上年度减少5870.9万元,下降30.0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维西县林草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维西县林草局预算管理制度》,共七章三十一条。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决算数为9.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用于车辆修理费用、保险、燃油费;国内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接待餐费。),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7.78%,执行效果较好,预算管理规范。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维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维财债〔2022〕18号)文件要求,成立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小组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小组成员:施艳琼、周光华、张健军、陆素琴。





 (二)组织实施
根据《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9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林草局日常工作内容,下发相关工作通知,安排相关股室对涉及此次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梳理,同时要求各股室相互函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年初绩效自评指标申报情况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指标体系所反映出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写自评报告,召集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上报材料,对涉及此次自评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论,并编制部门自评报告,整体而言,林草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达到优良水平。总体上反映2024年度林草局履职效益完成良好,符合年初计划要求,部门目标、职能及资源配置基本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部门“十四五”规划明确、合理,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适应,基本支出预算合理,保障了部门年度工作的正常开展。部门管理方面,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基本合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预算较上年减少,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决算报表代编国有林场部分项目资金,致使报表结转结余数大于上年度结转结余数,林草局实际账面结转较上年度减少),在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性方面有所改善,预算管理基本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在职人数控制有效,符合部门核定编制人数的要求,满意度调查基本满意,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1、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深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有计划、重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追踪、年末有成效的绩效管理体制。
 2、建立绩效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安排相结合,并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3、通过绩效目标管理,监督项目进展、规范操作流程、及时调整偏差,有效引导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开展。
 4、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调动了全县人民保护森林生态的积极性,使全县森林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对加快林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藏区和谐、稳定与发展具有重意义。对绩效评价结果拟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结果作为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和年度预算安排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1、绩效管理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
 2、绩效管理分类推进:对支出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有效。
 3、绩效指标具备相关性和可考核性:绩效指标针对投入、产出、效益和满意度进行设置。
 4、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度,我局将中央、省级、州级、县本级财政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设定了绩效目标,落实了相应措施,并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自评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施项目工作取得成效,促进项目和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部门预算资金(万元)项目年度支出年初预算数预算调整数(调增为“+”;调减为“-”)预算确定数执行数(系统提取)执行率(%)情况说明
年度资金总额 1,618.17  11,443.24  13,061.41  12,954.79  99.18 
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 1,580.68  -43.67  1,537.01  1,537.01  100.00 
项目支出年度资金总额 35.00  11,489.40  11,521.91  11,415.29  99.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5.00  11,345.78  11,380.78  11,380.78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2.49 
 2.49  2.49  100.00 
非财政拨款

 141.13  141.13  34.51  24.45 
部门年度目标稳步推进林草资源管理,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全力推进产业发民,持续加强机关建设,做好生态乡村振兴,推进森林草原监测,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完成生态重点规划建设项目。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4300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实际完成值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火灾次数 
<=6.5次/10万公顷 
0.05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19842001984200


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229400229400


公益林管护完成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0.4%0.4

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进度 
>=80%8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生态系统效益发挥 
=明显 
达标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80 
%80
其他需说明事项
备注:1.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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