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一)部门概况 | 1、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预算单位共1户,其中:行政单位1户。下设行政股室5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科学技术股、林草资源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林草改革与产业科。事业股室9个: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及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公益林管理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林草资源管理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国有林场、草原监理站、森林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2、人员编制情况:本部门总编制46名,行政编制9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退一收一),事业编制35名。 3、部门主要职能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物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维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 按照上级下达绩效指标进行设置:稳步推进林草资源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全力推进产业发展工作,持续加强机关能力建设工作,全力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好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以林草资源保护为抓手,推进我县森林草原监测、退牧还草工作;加强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和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稳抓机构改革建设任务。)。 | ||||||||
|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 1、年初预算批复情况(本级财政预算数):2024年初预算总额161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6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2.整体收入情况:2024年总收入为1376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63.15万元,其他收入106.62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度减少5809.78万元,下降29.67%。 3、整体支出情况:2024年总支出1367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3.15万元,其他支出10.99万元,总支出比上年度减少5870.9万元,下降30.04%。 | ||||||||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维西县林草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维西县林草局预算管理制度》,共七章三十一条。 | ||||||||
|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决算数为9.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用于车辆修理费用、保险、燃油费;国内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接待餐费。),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7.78%,执行效果较好,预算管理规范。 | ||||||||
|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 (一)前期准备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维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维财债〔2022〕18号)文件要求,成立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小组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小组成员:施艳琼、周光华、张健军、陆素琴。 | |||||||
| (二)组织实施 | 根据《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9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林草局日常工作内容,下发相关工作通知,安排相关股室对涉及此次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梳理,同时要求各股室相互函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年初绩效自评指标申报情况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指标体系所反映出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写自评报告,召集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上报材料,对涉及此次自评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 ||||||||
|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论,并编制部门自评报告,整体而言,林草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达到优良水平。总体上反映2024年度林草局履职效益完成良好,符合年初计划要求,部门目标、职能及资源配置基本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部门“十四五”规划明确、合理,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适应,基本支出预算合理,保障了部门年度工作的正常开展。部门管理方面,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基本合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预算较上年减少,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决算报表代编国有林场部分项目资金,致使报表结转结余数大于上年度结转结余数,林草局实际账面结转较上年度减少),在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性方面有所改善,预算管理基本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在职人数控制有效,符合部门核定编制人数的要求,满意度调查基本满意,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 ||||||||
|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 无。 | ||||||||
|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 1、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深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有计划、重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追踪、年末有成效的绩效管理体制。 2、建立绩效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安排相结合,并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3、通过绩效目标管理,监督项目进展、规范操作流程、及时调整偏差,有效引导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开展。 4、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调动了全县人民保护森林生态的积极性,使全县森林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对加快林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藏区和谐、稳定与发展具有重意义。对绩效评价结果拟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结果作为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和年度预算安排依据。 | ||||||||
|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 1、绩效管理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 2、绩效管理分类推进:对支出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有效。 3、绩效指标具备相关性和可考核性:绩效指标针对投入、产出、效益和满意度进行设置。 4、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度,我局将中央、省级、州级、县本级财政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设定了绩效目标,落实了相应措施,并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自评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施项目工作取得成效,促进项目和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 ||||||||
|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无。 | ||||||||
|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 |||||||||
|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部门名称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部门预算资金(万元) | 项目年度支出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调整数(调增为“+”;调减为“-”) | 预算确定数 | 执行数(系统提取) | 执行率(%) | 情况说明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18.17 | 11,443.24 | 13,061.41 | 12,954.79 | 99.18 | ||||
| 基本支出 | 年度资金总额 | 1,580.68 | -43.67 | 1,537.01 | 1,537.01 | 100.00 | |||
| 项目支出 | 年度资金总额 | 35.00 | 11,489.40 | 11,521.91 | 11,415.29 | 99.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5.00 | 11,345.78 | 11,380.78 | 11,380.78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2.49 | 2.49 | 2.49 | 100.00 | |||||
| 非财政拨款 | 141.13 | 141.13 | 34.51 | 24.45 | |||||
| 部门年度目标 | 稳步推进林草资源管理,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全力推进产业发民,持续加强机关建设,做好生态乡村振兴,推进森林草原监测,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完成生态重点规划建设项目。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43000万元。 |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 |||||||||
| 绩效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产出指标 | |||||||||
| 数量指标 | |||||||||
| 森林火灾次数 | <= | 6.5次/10万公顷 | 次 | 0.05 |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 = | 1984200 | 亩 | 1984200 | |||||
| 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 = | 229400 | 亩 | 229400 | |||||
| 公益林管护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
| 质量指标 |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0.4 | % | 0.4 | |||||
| 时效指标 | |||||||||
| 预算执行进度 | >= | 80 | % | 80 | |||||
| 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森林生态系统效益发挥 | = | 明显 | 达标 | 明显 | |||||
| 满意度指标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80 | % | 80 |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 备注:1.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 |||||||||
| 2.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