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0801000
维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统战部)是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工作机关,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县民宗局)仍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县委统战部与县民宗局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县政府在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维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维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4、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事务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处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指导寺庙管理机构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7、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工作方略,研究分析迪庆涉藏及维西涉藏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涉藏工作,促进维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8、统一管理藏胞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藏胞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管理藏胞行政事务,研究藏胞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藏胞基本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藏胞及其亲属联系、管理、服务等工作,争取和凝聚境外藏胞人心,管理境外友好藏胞回国捐赠和投资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县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强各类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执法监察。
13、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和协调的各项事务;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4、指导各乡(镇)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及时处理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含优退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4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2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7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上升,増幅为0%,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了救灾方面的专项资金,其次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7.74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上升,上升了234.4万元,增幅为47.55%。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变动,工资有所增加,单位人员经费增加、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建设增加,宗教方面资金使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了0万元,增幅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5.88万元,增幅为13.74%,主要原因为:宗教人士培训、宗教场所修缮、民族团结示范资金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3%。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4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数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83.3%;公务接待预算数为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的报销与使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9万元,下降2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万元,下降1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万元,下降3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占1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接待170批次,国内接待人次为:接待56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调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16.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83万元,固定资产164.09万元,其中房屋面积为985.13平方米,价值为42.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资产价值为:439.49万元,账面价值为439.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七、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