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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索引号
0152884658/202100021
文  号
来 源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1-05-13
【信息公开】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发布时间:2021-05-13 11:06     浏览次数: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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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积极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程。近日,维西县统战民宗系统集中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蒋智添出席。

学习强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于2021年2月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指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完善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行为,明确宗教教职人员权利救济渠道。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管理。规定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行政管理,保护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教育、培养、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方面的职责。强调加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化管理。

学习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七次会、省委三次会和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会精神,持续推进我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藏传佛教界深入推进践行“三项承诺”细化“四条标准”,深入贯彻落实《维西县基督教事务管理办法(暂行)》和基督教教职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编辑:张雯

审核:贺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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