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4日,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处处长沈亮均一行到我县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调研指导。
李晓燕一行先后深入保和镇兰永村桥头小村、永宁社区康恩家园、南路社区、拉河柱村花园箐,永春乡庆福村菜园子组、河东组,塔城镇塔城村托洛顶组、启别村启别组和哈达组,攀天阁乡美洛村那米组等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点调研,并现场给予指导。同时,听取了维西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推进情况。
李晓燕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是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尤其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体化、项目化探索的重要载体。维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纳入全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中统一规划实施,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亲自抓项目调研选点、方案制定等各项工作,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各方责任。
李晓燕要求,在下一步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提出迪庆州要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为指引,注重立足实际情况,注重突出创建特色和实际效果,从始至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取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努力打造出具备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反映示范点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代表境内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体水平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小组)。同时,要全程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资金实效,实现资金高效运作。
沈亮均在康恩家园、南路社区调研时指出,要积极探索出符合 维西县情的城市民族管理工作新模式,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国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蒋智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耀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余海军以及州民族宗教委、县民族宗教局和项目点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