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凡是到我局办事、咨询、投诉、举报、上访的群众和企业,实行首问责任制,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温馨,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详细解答,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要引导到相关科室,不得态度生硬、语言难听。
二、认真执行局长接待日、群众来访、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做好接待、信访工作记录;提供预约走访服务,局领导或有关部门将上门走访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现场协调处理。
三、对凡是应当让群众知道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执行标准,必须上网进行公示。
四、对办理行政许可的群众,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审批须知、收发传真、复印和提供上网下载服务。
五、办文结果主动通知服务:办文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在递交材料时留下任何有效通讯方式,我局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动化手段将办文结果通知对方。
六、各科室必须依照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办事规程、办理时限、审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政审批工作,不得推脱、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有“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宗教事务条例》,对每项行政许可在办结完毕时,都要向行政服务对象了解在行政服务中的勤政廉政情况。
八、为确保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0887-8626854,邮箱:wxmzzj067@163.com
维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