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审计局关于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村级财务清理检查通知》(迪农发【2020】90号)的要求,农业农村局主要分管领导带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维西县审计局主要领导、维西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一行人前往保和镇、永春乡两个乡镇进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抽查和村级财务清查。抽查工作分成两部分,首先在乡(镇)政府召集此项工作负责领导和业务员,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其次随机抽查两个村,对其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和进度进行督查,最后翻阅查看被抽查村的记账簿、集体经济相关材料及村级账务公开情况。
通过对保和镇、永春两个乡镇的抽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维西县审计局、维西县财政局三方进行研判分析,提出两点整改意见:一、各乡(镇)需成立领导小组并正式下文,主要负责人联合本乡镇财政所人员下沉各村,本着公正公开,遵循客观事实的原则进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四议两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及去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等,形成痕迹材料归档;二、村书记和村主任按照履职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村级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资产资源管理保护情况、个人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六个方面撰写经济审计自查报告,重点说明资金物资来源及使用情况,力求报告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