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知识,提升安全能力素质,组织好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渔业事故的发生。
11月16日起,趁十年禁捕宣传工作开展之机,水产相关工作人员到塔城镇各村组大力宣传培训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内容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责任摆在渔业生产的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渔业生产记录和养殖日志,做到遵章守纪。养殖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根据渔业生产的特殊性,池塘养殖者要加强生产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酒后下水作业,在池塘周边显眼处设立安全警示牌,并服从上级渔业执法部门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渔业生产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不服从安全管理或违规违章作业而引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宣传培训过程中悬挂安全生产横幅7次,发放渔业安全生产须知1000余份。经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老百姓对安全生产知识受益匪浅,大大提高了这方面的意识。为更好地做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