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MB0Q534219/202400226
文  号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3-28
维西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编号X2YN202104210052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8 16:24     浏览次数: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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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受理编号:X2YN202104210052,举报人来信对维西县林草局和白济汛村联合调查村民钟某某毁林开荒的结果不满意,认为调查者有失职渎职之嫌,希望重新调查取证。来信特别提到钟某某涉嫌伪造1993年确权证书的问题。

整改目标:“来信特别提到钟某某涉嫌伪造1993年确权证书”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

措施1: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督促村、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核发相关工作小组,补充完善相关文件资料,全力做好核查问题整改工作。

措施2:对白济汛乡共乐村吉岔组和沙咱组开展维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的工作步骤和程序进行认真排查严把审核关,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考验。

措施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维西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培训,深入村、组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

措施4:针对发现的问题全力配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问题整改、资料提供等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乡(镇)、村、组发现的疑难问题认真梳理,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

整改情况:

(一)为确保延包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维西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成立县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18个相关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各乡(镇)、村、组成立了土地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明确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2022年5月7日,共乐村成立了以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土地延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村级实施方案。同年6月25日吉岔组召开成员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组级实施方案和实施小组。

(二)2022年6月8日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延包办,6月10日领导小组印发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和《维西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6月13日对全县各乡镇的分管领导、村总支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延包政策培训。7月19日,县延包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共研判了各乡镇上报的疑难热点问题,形成了《维西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反馈各乡(镇)疑难热点的意见建议》于8月8日印发各乡镇参考。

(三)2022年8月17日吉岔组148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投票表决125户,超过吉岔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的三分之二,表决结果为:2018年吉岔组集体和该户签订的承包合同违反土地承包原则和土地调整程序签订,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损害吉岔组集体经济利益,为无效合同。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吉岔组微信群进行公示。2023年4月24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结果为:原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白济汛乡共乐村委会吉岔村民小组与被告赵永清户于2018年8月1日签订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无效。

(四)吉岔组经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现场指界测绘、公示确认6个步骤后进行了成果审核后,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成员户代表大会对吉岔组延包农户进行举手表决,对赵永清户等3户的纠纷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集体表决结果为赵永清户取消发包。

(五)根据《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县人民政府X2YN202104210051和X2YN202104210052两个中央督察环保案件两次政府专题会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共乐村两委、吉岔组集体、沙咱组集体在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前提下,根据吉岔组集体和沙咱组集体共同指认,在县司法局公证处的公正下,完成了白济汛乡共乐村吉岔组和沙咱组林地纠纷界限划定工作,且白济汛乡共乐村的吉岔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沙咱集体经济组织已经签订了《村民小组林地纠纷界线划定协议书》。

(六)根据《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共维西县委平安维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建立第三方调解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方案的通知》(维平安〔2023〕3号)报请县司法局后,及时成立了维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维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乡(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七)中共维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农村集体管理集体的土地资源有了政策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地类认定结果,指导村、组将集体收回的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二)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完善相关仲裁程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仲裁委员会培训会议,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

(四)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五)继续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指导工作,积极主动指导各乡(镇)做好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申请环节、审批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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