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维西县县域机动车燃油销售企业和燃气供应企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迪庆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维西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按照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的工作计划,分时间分区域逐步完成油气回收装置的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装置的改造工作,截止2019年7月底所有企业已经基本完成相关改造工作。但是部分加油站因涉及改造未能在检定周期内和在改装完加油机的同时对加油机进行按期监督检验,并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对外加注油品。针对这一现象,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15个加油站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加油监督检验情况、计量管理制度以及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未进行监督检验加油机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加油机,须进行监督检验后方可使用。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5车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目前已经完成整改,油站已经进入正常营业状态。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让各油站更进一步增强了计量管理意识,规范了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以此推动“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深入开展。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