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100273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06-04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4 14:50     浏览次数: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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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5号)

 

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考试期间正值高温天气,随着气温升高,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易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考生饮食安全,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公告:

中高考期间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外出就餐或网上订餐,应选择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去无许可证、卫生条件差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流动摊贩销售的食品。

中高考期间考生居家饮食要注意安全。考生家长在准备饭菜时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物应烧熟煮透且食物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畜禽肉、蛋、奶及水产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食用凉拌菜、各种卤味、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卫生;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不食用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外包装标识不全的食品;尽量不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如四季豆、豆浆、野生蘑菇、鲜蚕豆、黄花菜等),避免食用生食水产品;考试期间考生不要食用隔夜饭菜。

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生冷、刺激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生食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中高考期间,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要严格把好采购供应关,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环节;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格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留样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考生供餐学校食堂的监管,加强对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查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考生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后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及时拨打“12315”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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