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食品安全省抽食用农产品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40批次的抽检工作总结
根据2021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下达食品安全抽检240批次食用农产品的省级抽检任务,我局已经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的抽检工作,现将检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省局食品安全抽验省级计划和任务安排,应完成检测样品240批次,2021年11月20日前全面提前完成检测和网络数据填报240批次,完成率为100%。
我们在检测过程中,除了按照《云南省2021年食品安全省抽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检验指标》必检项目检测外,还结合不同样品类型,加做两个项目作为选测项目,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中食用农产品类别对检测方法的要求,以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方法为检验依据,对食用农产品类别进行了检验检测工作。检测项目涉及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丙溴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胺磷、水胺硫磷、三唑磷、甲拌磷、氟虫腈、阿维菌素、啶虫脒、灭蝇胺、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沙丁胺醇、氯霉素、地塞米松、磺胺类(总量)、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地西泮、氟苯尼考等指标。在2021年食品安全省抽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中,第一批样品2021年6月24日进入检验流程,最后一批样品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检验,总计完成240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合格236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8.33%。
二、总体评价及分析
(一)检验覆盖情况
1.重点品种抽样统计
此次抽样,抽取重点品种27种,共计193批次,根据当地饮食习惯还对苹果、梨、葡萄、黄瓜等进行抽样检验,其重点品种覆盖率达80.4%;其中因姜的抽样基数不足,故未抽样。
2.按抽样区域统计:
此次抽检项目是关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40批次的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检测样品按抽样区域覆盖主要是迪庆州维西县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水果店、蔬菜店、小超市等。
3.按抽样类别统计:
检测的食用农产品种类除了按照《云南省2021年食品安全省抽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检验指标》中的必检品种外,还结合当地市场售卖食用农产品情况作出调整,抽检品种尽可能的覆盖市场,抽检的类别有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共5个类别。不但包含了其中畜禽肉及副产品批次占4.17%、蔬菜批次占43.75%、水产品批次占0.83%、水果类批次占44.17%、鲜蛋批次占0.83%。
图1 按抽样类别统计

表1按抽样类别统计
样品类别 | 抽样批次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22 |
蔬菜 | 71 |
水产品 | 6 |
水果类 | 138 |
鲜蛋 | 3 |
总计 | 240 |
抽样类别中分别抽检了畜禽肉及副产品22批次、蔬菜71批次、水产品6批次、水果类138批次、鲜蛋3批次。
4.按抽样环节统计:
2021年抽检的240批次样品都是属于流通环节抽样。
(二)检验结果综合分析
2021年完成食用农产品样品240批次的检测工作中,合格样品2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综合合格率为98.33%。
图2 2021年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样品合格率情况

表2检验结果汇总表
总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
240 | 236 | 4 | 98.33 |
2021年抽检的240批次样品都是在维西县保和乡区域范围内进行抽样的,抽检的样品都是在2021年购进或者自制加工生产的,样品检测合格批次为236批次,不合格批次为4批次,合格率达98.33%。
1.按抽样类别统计:
其中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食品中的合格率除了蔬菜为96.19%,其余类别的合格率均为100%。各类食品合格率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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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1年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分项
表3 按抽样类别统计检验结果
抽样类别 | 总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
禽肉及副产品 | 22 | 22 | 0 | 100% | |
蔬菜 | 71 | 67 | 4 | 94.37% | |
水产品 | 6 | 6 | 0 | 100% | |
水果类 | 138 | 138 | 0 | 100% | |
鲜蛋 | 3 | 3 | 0 | 100% |
1) 食用农产品中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食品分别抽样批次为22、71、6、138、3批次,其中除了蔬菜的4个批次不合格,其他的236个批次均合格。
蔬菜抽检的71个批次中,4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4.37%。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2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2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1批次。
抽检发现240批次蔬菜样品中镉(以Cd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超标,分别是李海丽抽检的茄子,镉(以Cd计)测定值为0.081mg/kg;李向华抽检的本地茄子,镉(以Cd计)测定值为0.11mg/kg,曹凤(18987967913)抽检的黄豆芽菜,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测定值为0.0150mg/kg,木秀清(15911876854)抽检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测定值为0.366mg/kg、6-苄基腺嘌呤(6-BA)测定值为0.0398mg/kg,在GB 2762-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中规定茄子中镉(以Cd计)的含量不得大于0.05mg/kg;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 第 11 号)》中规定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得检出;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为:①可能是种植的土壤中的重金属镉(以Cd计)被蔬菜吸收导致超标;②往年抽检的豆芽均为合格,此次发现植物生长调节剂可能是商家为促进其生长非法添加。
2. 按抽样环节统计:
2021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的240批次样品的抽样环节都是在流通环节进行,其中不合格批次为4批次,合格率为98.33%。

图4按抽样环节统计检验结果
表4按抽样环节统计检验结果
抽样环节 | 总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流通环节 | 240 | 236 | 4 | 98.33 |
流通环节抽样240批次,合格236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8.33。2021年抽样涉及流通商家共84家。
(三)不合格项目类型结果分析
1.按项目类型统计
表5 不合格项目类型统计
项目 | 批次 |
非食用物质添加 | 2 |
农药残留 | 0 |
兽药残留 | 0 |
重金属 | 2 |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 0 |
其他 | 0 |
合计 | 4 |
图5不合格项目类型统计
涉及非食用物质添加的项目有: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2批次);涉及重金属的项目有:镉(以Cd计)(2批次)。
(四)问题发现率
1.阐述样品问题发现率的基本情况
由于市场上售卖的畜禽肉及副产品在屠宰全程都有监督,维西地区售卖的食用农产品基本都是应季产品,所以本次抽检的240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只查出4批次蔬菜样品不合格。
2.阐述发现率高或低的原因
食用农产品发现率不高,一方面是因为当地气候问题导致本地自产自销的产品较少,大多从大理、丽江地区购进。另一方面是抽检的样品基本覆盖在城市,乡村地方抽不到样品是因为乡镇只有特定的日子赶集才会有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五)监管建议
根据此次抽检的结果分析可以很好为当地市场监管局以后的监管重点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根据相关分析为以后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以下建议:
①对于监管的区域需要加大力度对偏远乡镇以及所在地区的学校食堂食品的抽检批次和频次。
②对于当地的餐饮环节和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加大力度,同时,需加强与生产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