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200346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3-02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4:24     浏览次数: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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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22年第3号)


近期,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学,为防范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执行集中陪餐制度,组织学校食堂自检自查,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把好食品安全“四关”:一要把好食品采购查验登记关。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二要把好食品储存关。要全面清理仓库,对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要及时作销毁处理,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三要把好食品加工关。加工过程要做到动物性原料与植物性原料分开,生熟食品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备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禁止向学生销售隔夜饭菜。四要把好餐具消毒保洁关。每天开展学生餐食用具消毒保洁工作,做到“一清、二洗、三冲、四消毒”,做好学校食堂内外清洁消毒,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

三、要严守食材禁令。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蘑菇(含干制品和各类保鲜品、制成品)、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严禁制售凉菜和外购熟食凉菜;严禁使用亚硝酸盐;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谨慎使用冷链食品。

四、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检规定,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五、要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各学校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及留样记录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六、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学校食堂依法管理、规范经营。

七、及时报告信息。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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