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200370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5-10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10:42     浏览次数: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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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2022年第5号)

近期,野生菌将陆续上市,为有效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2022年,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和云南省真菌多样性与绿色发展重点实验室联合对云南常见毒菌挂图进行了更新,现将《云南常见毒菌(毒蘑菇)2022版》附图提供如下:



(图片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摘注意事项:

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采购野生食用菌,不随意采食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的野生菌类。

收购注意事项:

流通商户要严把野生食用菌的采购关,要从正规渠道收购野生食用菌,做好进货验收及索证索票相关制度。

销售注意事项:

在销售野生食用菌时,在明显位置标注该野生食用菌的基本特征及食用方法,特别提示:炒熟煮透,不能多种菌类混加工。

食用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是野生菌不宜凉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加工食用,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二是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野生食用菌类,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是各乡镇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等要求,组织村组干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乡村医生、致富带头人等进村入户一对一、面对面进行宣传,做到宣传引导全覆盖,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工地食堂等各种各类型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各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向本辖区、本行业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科普知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报告意识、就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公众能够主动、有效地参与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是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六是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消费者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催吐方法: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再用硬物刺激咽喉部进行催吐(但禁用于已昏迷的患者,防止窒息),尽快排除体内未被吸收的残菌或缓解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症状。

附: 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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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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