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0号)
近日我州发生饮用自制泡酒导致中毒事件,为有效遏制和防范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1.饮用泡酒的前提是安全,有疾病首先要到医院就诊,不盲目相信各种偏方,以免耽误治疗。如需自制药酒预防或治疗疾病,一定要向医生咨询,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中药材,避免因泡制方法不当、误用有毒中药材、出现配伍禁忌、饮用量不当等导致中毒。
2.尽量避免自行采摘药材进行泡制,不可随意采用野生动物、植物,或在街道摊贩、旅游点购买中草药,盲目制作泡酒或煮食。
3.家庭切勿随意使用药材自制药酒,特别是内服药酒。不使用马钱子、草乌、附子、附片、乌苍耳子、雪上一枝蒿、三分三、红豆杉、蝎子、蚂蚁、蛇、野蜂(野蜂蜜)、水蛭等有毒中药材自泡自制药酒,否则极易引起中毒,造成肝脏、神经系统等身体损害,乃至危及生命。
4.不要随意在电商平台或者线下购买自制泡酒或中药材。不要随便相信所谓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不能随便摘抄不了解的秘方,自配中药方剂。不要轻信媒体上的药品广告宣传而邮购药品,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药酒,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5.请勿在宴请或聚会聚餐活动中提供自制泡酒或散装储藏白酒。切勿在餐后将残剩的酒品回收后再饮用。不喝无标签标识和成分不明的药酒。
6.餐饮服务单位严禁提供自制泡酒和散装白酒,避免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
7.药酒仅针对特定的人群,并非所有的人都适宜饮用,需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而定,为避免中毒不可以无限量无限期的服用。
8.注意妥善保管外用或者医用药酒,与食用酒要分开摆放,谨防外用药酒内服。
9.若自酿葡萄酒出现浑浊、失光,或呈现油状、彩虹色等性状,闻香时有醋酸味、指甲油味、霉味、老鼠味等异味时,基本上可判断该酒已变质,不宜再饮用。
10.一旦发生饮用自制药酒出现头昏、恶心、胸闷、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