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第1期)
根据《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市监发〔2023〕13号)要求,现将1批次不安全食品、1家食品经营单位有关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维西综合农贸市场维西二娃杂货店销售的鸡蛋监督抽检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GZJ23530000710360129 | 样品名称 | 鸡蛋 |
购进日期 | 2023-07-0095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维西二娃杂货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恩诺沙星 | 检验机构 | 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8-11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8-14 |
核查处置情况(流通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3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2023年7月1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对维西综合农贸市场维西二娃杂货店销售的鸡蛋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鸡蛋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核实,该批次鸡蛋从昆明市官渡区宋学忠调味品经营部购进,共购进440kg,截止检验报告送达时已全部销售。维西二娃杂货铺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发布了食品召回公告,未召回该批次鸡蛋。 |
原因排查 | 不详 |
行政处罚 | 1、没收违法所得55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整改复查 | 食品经营单位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向供货商索要产品合格证明并认真保存,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通报移送 | / |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