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期)
2024年12月23日,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1份,涉及经营主体1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滇红(红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9月11日,在维西喜多多购物广场进行抽样检测的滇红(红茶),经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柠檬黄为食品添加剂,在红茶中为不得使用,该批次红茶包装完好,检出柠檬黄原因可能为生产企业非法添加。
(三)整改情况,张贴了召回公告,但因售出时间长,消费者多为散户,未能召回到该批次滇红(红茶);下架封存尚未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滇红(红茶)5袋。
(四)行政处罚情况,维西喜多多乐购物广场虽然有违法事实,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违法行为轻微,案发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纠正违法行为,未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项、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并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给予减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项、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尚未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滇红(红茶)5袋;
2、没收违法所得188元(大写:壹佰捌拾捌元整)。
3、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