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100268
文  号
维食安委发〔2021〕1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07-26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维西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14:19     浏览次数: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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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维西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安排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维西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维西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726



 附件: 

维西县2021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维西县委 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主动服务维西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 周年作出贡献。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1.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县政府食品安全办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协调配合、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队伍。统筹推进基层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县政府食品安全办

 3.强化工作保障力度。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县财政局

二、突出抓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4.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云智溯”)应用。指导各地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机制,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5.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积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的运输组织方式。(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密切跟踪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仓区管理,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21”工作机制。督促各乡镇全面落实“物防”工作措施和“8个最严”工作举措,严格按照“六个立即、一个及时”开展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和协查处置工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智控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备案和排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管理

6.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积极防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严防、严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县委网信办负责)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二级路沿线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

7. 突出抓好农村集体聚餐和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及蜂蜜、蜂蛹中毒防控及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工作。普及家庭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知识。强化宣传教育、应急救治、协调联动、切实压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

8.强化标准的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认证和管理工作。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六、严格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9.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林草局配合)

    10.严管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深入推进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禽畜养殖绿色发展水平。(县农业农村局)   

11.加强粮食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检验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出库合格证明文件,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种植、加工、流通等环节蔬菜、水果、茶叶、饲料和水产品中重金属残留抽检监测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

12.巩固提升“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达标标准,建立健全三级包报、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实施城区小型餐馆和餐饮食品摊贩达标复评、中型以上餐馆及单位食堂和农产品市场靶向整治。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暗访排查,建立问题线索清单。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挂牌作战、对标销号”全面整改消除问题死角。全面推广“餐饮安心码”和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县市场监管局)

     13.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服务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4.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推进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施重点品种风险问题清单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按照食品类别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县市场监管局) 引导支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加大质量控制投入,夯实食品质量安全基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5.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98%以上,县政府驻地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加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领域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县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地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标注警示用语,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县市场监管局)

 八、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能力

 18.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以上。(县市场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 1.5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 97%。(县农业农村局

19.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省、州级抽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预警交流会议,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20 .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完成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供需对接,实现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实施清单,办件数据以及“好差评”数据等实时汇总。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县市场监管局)

21.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县市场监管局)

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22.严打重处违法犯罪。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县公安局)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县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草原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力量,组织查处一批有影响、跨区域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终身禁业等惩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保持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和威慑,推动食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发展。(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严重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推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24.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前期工作。(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县政府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联动。(县农业农村局)  

25.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同步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协作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县市场监管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持续开展城乡居民满意度调查,鼓励群众监督。(县政府食品安全办)推进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保险机构配合

26.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县司法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县新闻办、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县政府食安委员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组织实施

27.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于1030日前向县政府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年底前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县政府食品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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