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维西县康普乡人民政府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维西县人民政府或州级人民政府法治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康普乡办公室受理。
(一)窗口投诉: 维西县康普乡人民政府
(二)电话投诉: 0887-8786000
(三)信函投诉:康普乡乡党政办公室,邮编674604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康普乡人民政府
(二)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联系电话: 0887-8786000
便民服务信息
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依法申请行政行为需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流程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供。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址:http://www.fu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