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审计执法的透明度,不断提高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的自觉性,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整改效果,扩大审计项目成果,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维西县审计局派出审计执法检查组,对县审计局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审结的92个审计项目(含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决定执行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共涉及单位62家,共检查问题151个,审计建议231条。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已整改问题136个,未整改到位15个,审计建议采纳231条。
从检查结果可以看出,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审计决定的执行及建议采纳情况较好。绝大部分被审计单位、审计对象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审计建议都比较重视,对照审计决定逐项进行了整改,采纳了审计建议,及时纠正和规范自身存在的违规行为,自觉上缴各项违规款项,积极采纳审计机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规范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充分体现出了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对国家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的重视,对审计执法的重视。但需要指出的是,个别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还不够及时,未能在审计决定要求的时限内将审计决定执行完毕。希望全县各单位都能重视审计执法的时限要求,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增强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规范做好财经工作放到履行宪法规定义务和维护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肃性的高度,正确处理遵纪守法与抓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关系,认真遵守财经法纪,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