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按照《云南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有关规定。7月29日上午9时,维西县审计局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维西县中路乡党委书记何振宇等20位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告知工作。
会上,县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宣读《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书》;县委组织部参会领导对新任领导干部提出要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维护团结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的要求,并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系列书籍;县纪委监委参会领导从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方面对参会的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业)要求;县财政局参会领导从做好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提高政治站位方面作出要求。新任领导干部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此次告知,使其在任前接受提醒,增强了责任意识,任职后将依法履职,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县审计局向新任领导干部递送《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材料。我局强调新任领导干部要加强沟通、支持审计监督,深入学习、促进履职尽责,准确定位、切实规避风险,依法执政、推进责任落实。
此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圆满完成。任前告知制度的执行,有利于新任提拔或转任的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通过告知,不断强化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加强了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推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制度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