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维西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7月25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中心完小(以下简称“永春中心完小”)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春中心完小,是维西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主要职责:小学学历教育,执行和服从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县教育局下达的任务,统筹管理和安排各校点的教学任务及日常管理工作。核定人员编制68人(事业编制)。2022年末,实有职工91人(事业人员68人、离退休人员23人),无车辆编制。
维西县财政局下达永春中心完小2022年度年初批复预算总额为24027414.09元,年中预算调整增加6891153.46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5230元,部门总收入30918567.55元,总支出30758697.5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5100元。
审计结果表明,永春中心完小2022年度在预决算编制、财务
收支、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等方面基本按相关规定执行,但还存在违规报销加班餐、工作餐;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财务管理不规范;决算编制不准确;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绩效跟踪不到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且执行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工会活动奖品设置超标准;工会账套部分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等一些问题需加以改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永春中心完小存在违规列支加班餐、、工作餐7956元、;擅自扩大开支范围,违规使用专项资金53000元、;财务管理不规范、,决算编制不准确、;永春中心完小尚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专项制度、未对四季度绩效进行跟踪监控、;已制定的部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98409.3元、;工会活动奖品设置超标准、;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发现的对违规列支加班餐、工作餐7956元的问题作移送维西县教育体育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违规使用专项资金53000元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将擅自扩大开支范围违规使用的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53000元归还资金原渠道处理,在今后资金使用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账务核算;对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决算报表;对于尚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专项制度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专项制度,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对于未对四季度绩效进行跟踪监控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完在今后年度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严格按实际支出填报数据;对于已制定的部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责令要求永春中心完小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完善后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98409.3元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调整有关会计账务,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对工会活动奖品设置超标准的问题,要求永春中心完小鉴于永春中心完小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已将超标准发放工会活动奖品超标准部分向有关人员清收后上缴维西县财政局,审计不在对此问题进行处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永春中心完小应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执行;对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责令永春中心完小及时完善相关原始单据或调整账务,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原始凭证审核及账务核算。
对永春中心完小提出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按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范管理批量购买的大型玩具等资产的审计建议三条。:应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永春中心完小应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按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永春中心完小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范管理批量购买的大型玩具等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永春中心完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作整改,审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