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负责建设的2018年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涉及全县七乡三镇60个村,总建筑面积为8363.68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6533.52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为1830.16平方米。建设情况如下:
保和镇共有7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838.02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550.40平方米,涉及腊八底、拉河柱、兰永、罗马村卫生室;改建建筑面积为287.62平方米,涉及拉日、高泉、永春村卫生室。其中腊八底、拉河柱、兰永、罗马村、永春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维西县建工集团总公司,拉日、高泉卫生室施工单位为迪庆德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塔城镇共有5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634.44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412.80平方米,涉及启别、川达、柯那村卫生室;改建建筑面积为221.64平方米,涉及其宗、巴株村卫生室。其中启别、川达、柯那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云南伟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县分公司,其宗、巴株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维西县建工集团总公司。
叶枝镇共有6个村卫生室,新建建筑面积为821.50平方米,涉及巴丁、倮那、松洛、同乐、新洛、拉波洛村卫生室。其中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为云南伟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县分公司,附属工程施工单位为云南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路乡共有6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706.91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688平方米,涉及咱利、拉嘎洛、新厂、蕨菜山、施根登村卫生室;改建建筑面积为18.91平方米,涉及腊八山村卫生室。其中新厂、蕨菜山、施根登、腊八山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维西县建工集团总公司,咱利、拉嘎洛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云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永春乡共有4个村卫生室,新建建筑面积为550.4平方米,涉及庆福、菊香、四保、美光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云南伟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县分公司。
维登乡共有7个村卫生室,新建建筑面积955平方米,涉及富川、新农、箐头、山加、北甸、小甸、妥洛村卫生室。其中新农、箐头、山加、北甸、小甸、妥洛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维西县建工集团总公司,富川卫生室施工单位为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白济汛乡共有9个村卫生室,新建建筑面积1238.40平方米,涉及共元、施底、永安、统维、干坝子、碧落、共厂、共吉、共乐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建工集团总公司。
康普乡共有6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827.08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688平方米,涉及念里米、阿倮、岔枝、齐乐、弄独村卫生室;改建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涉及普乐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云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迪乡共有5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697.42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412.80平方米,涉及真扑、罗义、阿迟打嘎村卫生室;改建建筑面积为284.62平方米,涉及捧八、结义村卫生室。其中真扑、罗义、阿迟打嘎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云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捧八、结义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迪庆德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攀天阁乡共有5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1094.51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137.60平方米,涉及新华村卫生室;改建建筑面积为956.91平方米,涉及岔枝洛、嘎嘎唐、新乐、安一村卫生室。其中岔枝洛、嘎嘎唐、安一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云南东启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华、新乐村卫生室施工单位为维西县建工集团总公司。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8年7月10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19年5月26日竣工验收。设备安装为迪庆华屹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康俊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博帆商贸有限公司、临沧致成中和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帅峰经贸有限公司五家单位,拦标控制编制单位为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云南鸿悦设计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万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
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37924871.7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3090804.75元,设备投资3627967元,待摊投资1206100元。送审投资38297981.6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3463914.61元,设备投资、待摊投资与账面反映投资一致。账面少记工程投资373109.86元。审减工程投资1734709.08元,项目审定投资36563272.5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1729205.53元,设备投资3627967元,待摊投资1206100元(设计费322000元、拦标价编制费38000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426100元、监理费420000元)。
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由于多计工程量和部分单价高套等原因,导致多结算工程价款1734709.08元;二是账面少记投资373109.86元;三是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四是超概算投资9564871.75元未办理概算调整报批手续;五是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施工;六是集体建设用地手续违规:1.征地拆迁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在进行维登乡、叶枝镇、白济汛乡、塔城镇、永春乡的土地赔偿工作时存在负责土地赔偿工作的主体不明确、未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偿、部分赔偿无土地面积与青苗明细、由个人或施工单位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并垫付补偿费346525.60元的情况;七是账务处理不规范:1.将施工单位垫付的土地征收补偿款346525.60元计入“应付工程款”科目;2.将收到的托八电站淹没区共厂村卫生室赔款资金79574.40元计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卫健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如下:对多结算工程价款1734709.08元及账面少记投资373109.86元的问题、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未办理概算调整报批手续、违规施工、集体建设用地手续违规的问题,审计已作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此外,对审计提出的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项目概算投资的把控,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化解项目债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账务的三条建议均已采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