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8月10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资源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8.28”“8.31”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二期)(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全县5个乡镇10个村,共有10个单位工程。建设内容为沟渠、防护堤、挡土墙、拦沙坝等。
白济汛乡共乐村吉岔河泥石流地质灾后应急防治工程于2019年2月20日开工,2019年5月16日竣工。施工单位为维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科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监测单位为云南高正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保和镇拉日村克施科组不稳定斜坡、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于2019年3月15日开工,2019年4月30日竣工。施工单位为云南东启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
维登乡共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修复工程于2019年3月2日开工,2019年4月15日竣工。施工单位为云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村委会。
叶枝镇梓里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修复工程于2019年3月10日开工,2019年5月3日竣工。施工单位为云南红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路乡佳禾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修复工程于2019年4月15日开工,2019年8月30日竣工。施工单位为云南红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村委会。
永春乡美光村支独组、主米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于2019年7月10日开工,2019年10月10日竣工。施工单位为四川中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
叶枝镇叶枝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三期)于2019年7月10日开工,2019年8月1日竣工。施工单位为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万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
维西县攀天阁乡永春河勺洛小学段泥石流工程于2018年8月11日开工,2018年12月1日竣工。施工单位为迪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万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
攀天阁乡新乐农贸市场泥石流沟及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于2019年1月16日开工,2019年7月15日竣工。施工单位为云南诚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万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
康普乡念里米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防治工程于2019年12月5日开工,2019年12月28日竣工。施工单位为维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
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5573392.9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980513.19元,待摊投资592879.79元。实际送审投资5993459.8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400580.01元,待摊投资592879.79元与账面反映投资一致,。账面少记项目投资420066.82元。审计核减工程投资103085.95元,核减监理费3433.46元。
审定投资5886940.3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297494.06元,审计核减工程投资103085.95元;待摊投资589446.33元(勘察设计费212354.52元,办公费7520.50元,监理费128672.31元,工程监测费26329元,技术咨询费202000元,工程检测费12570元),审计核减监理费3433.46元。
(勘察设计费212354.52元,办公费7520.50元,监理费128672.31元,工程监测费26329元,技术咨询费202000元,工程检测费12570元)。
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的建成,有效治理和防范了县域内地质灾害,保护了项目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多计、重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3085.95元,其中:白济汛乡共乐村吉岔河泥石流地质灾后应急防治工程4201.15元,保和镇拉日村克施科组不稳定斜坡、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10813.10元,维登乡共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修复工程10529.50元,叶枝镇梓里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修复工程6787元,中路乡佳禾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修复工程2027.76元。,美光村支独组、主米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25681.72元,叶枝镇叶枝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三期)34155.84元,维西县攀天阁乡永春河勺洛小学段泥石流工程7218.35元,攀天阁乡新乐农贸市场泥石流沟及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831.17元,康普乡念里米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防治工程840.36元;
二是多计监理费3433.46元,其中:白济汛共乐村吉岔河泥石流地灾应急防治工程229.59元,保和镇拉日村克施科组不稳定斜坡、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1920.90元,美光村支独组、主米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1282.97元;
三是账面少记项目投资420066.82元;
四是未执行建设程序。在未取得上级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通过局务会议决定,擅自实施项目;
五是以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验收服务单位,涉及合同金额5520560.74元;
六是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完工后,未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资源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如下: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3085.95元、多计监理费3433.46元、账面少记项目投资420066.82元的问题,已做调整账务处理;对未执行建设程序、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县资源局在今后工作中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对审计提出的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两条建议均已采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