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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塔城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88952/202200281
文  号
来 源
塔城镇
公开日期
2022-11-25
开展巡河工作 筑牢生态屏障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腊普河流域河长余桂芬同志到塔城镇开展巡河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25 16:46     浏览次数: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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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常态化巡河工作,跟进腊普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11月23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腊普河流域河长余桂芬同志到塔城镇开展巡河工作,县水务局局长陈静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兆发同志参与本次巡河工作。

在巡河过程中,余桂芬同志对照标准,对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四乱问题等做了仔细的巡查,指出:一要一如既往的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好舆论引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发动群众自觉保护上下功夫,在倡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新风尚上落实效。充分调动好沿线群众爱河、护河的积极性。通过多途径、不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沿河群众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营造“保护腊普河、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持续开展河道日常监管和巡河工作,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在责任划分上,要切合现状、切合实际。就腊普河流域分段责任划分等的相关工作开展中要认真思考工作方式,创新工作动态,积极将爱河护河等的思想同村规民约做到有效结合,让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河流保护中来,形成人人参与、共同保护河道环境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协调对接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动机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强烈的责任担当,共同推进河道环境治理工作。现阶段塔城镇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拥有着更多新机遇,增强机遇意识,及时同上级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调。汇报工作后在落实上下功夫。持续跟踪落实。四要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镇级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就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继续落实整改。同时,常态化开展污染源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乱排乱倒及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行为,拿出过硬措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整改到位。持续打造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下一步,塔城镇将坚持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河道巡查机制,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河道环境卫生,着力抓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行动践行初心,持续推进塔城镇腊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迈新台阶筑牢腊普河流域重要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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