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尼村召开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相关文件精神,海尼村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由海尼村总支书记史鑫同志主持,塔海尼村挂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刘玉合同志以及海尼村党总支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前,以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迪庆州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等相关文件,并认真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为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打牢思想基础。
此次会议共六项议程,一是由海尼村总支书记史鑫同志通报会前准备情况,并作动员讲话。二是书面通报2022年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由海尼村总支书记史鑫同志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四是由海尼村总支书记史鑫同志代表支委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接受党员评议;五是围绕主题4个方面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同志对其提出批评意见,被批评的同志进行表态发言;六是镇党委副书记刘玉合同志总结会议情况,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会议最后海尼村总支书记史鑫同志强调:一是每个参会的同志要认真进行反思。二是要结合组织生活会查找出的问题、同志之间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分别列出总支班子和个人的问题清单,制定总支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提出有效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总支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要经镇党委审核把关,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理上报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四是强调我们要运用好此次组织生活会的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快推进海尼村各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