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镇开展“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
2024年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与人类福祉”,口号是“人与湿地,生命交织”,旨在强调湿地不仅为人类提供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减缓气候变化等生态服务和生态功能,也提供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认识湿地、了解湿地、爱护湿地。为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保护湿地社会氛围,2024年2月1日上午,塔城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
首先,由和建涛副镇长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并围绕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的专门立法,将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学深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内涵和具体规范对于全面加强保护湿地资源、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学习及研究,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通过学习唤起保护湿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今后推进湿地保护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后,镇林草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详细为群众介绍了湿地生态功能。在全镇范围内张贴湿地保护法宣传画5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幅,发放宣传单200余份,为群众讲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湿地法律法规、传递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群众参与热情高,宣传效果良好。
此次宣传活动,让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湿地有了更新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湿地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下一步,塔城镇将继续围绕湿地修复与保护,组织多角度社会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修复和保护的积极性,倡导公众一起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开创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