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人员共135人,其中当年新增14人,继续享受121人,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现予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拨打以下电话监督举报。
塔城镇计生办:18469376867
维西县卫健局:0887-8626512
编辑;杨雷
供稿:塔城镇计生办
审核;陈兆发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