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乡劳务输出工作,进一步做好我乡就业扶贫劳务输出工作,根据《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兑现2024年组织转移就业机构及发挥劳务经纪作用人员劳务补贴(沪滇资金)的通知》(维人社〔2024〕3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拨的2024年组织转移就业机构及发挥劳务经纪作用人员劳务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一、工作机构奖补资金计算方式
对直接促成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务输出省外就业且稳定就业 3个月及以上的公共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给予组织转移就业劳务补贴。服务补贴标准:人力资源机构300元/人,乡(镇)劳务输出服务中心 300元/人,村(社区)就业帮扶劳务输出站200/人,村民小组就业帮扶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站200/人。具体如下:
北甸村劳务输出 1人,合计 400元;
富川村劳务输出 1 人,合计 400 元;
妥洛村劳务输出 1 人,合计 400元;
新化村劳务输出 1 人,合计 400元;
乡劳务输出机构 4人,合计 1200元。
二、工作机构奖补资金拨付方式及时间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2024年组织转移就业机构及发挥劳务经纪作用人员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及发挥劳务经纪作用人员补贴名单(附件 1),于2024年7月 30日以前报送到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审核,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将按照各乡(镇)组织转移就业机构及发挥劳务经纪作用人员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奖补资金。
三、相关要求
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奖补资金原则上用于开展劳务输出工作的宣传及开展劳务输出相关工作支出,各村严格按照劳务输出机构分配,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维登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发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