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乡距维西县城10公里。北与县城保和镇相连,南与怒江州兰坪县河西乡相接,东与丽江市玉龙县鲁甸乡毗邻,西与维登乡接壤,形成丽江、怒江、迪庆、三地州互联,交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状,是维西的南大门。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按照综治维稳工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大文章,真正在为民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创新基层治理方式,组建村民自治委员会,“小委员”发挥“大作用”。
第一,组建队伍,探索机制。为切实解决当前村民小组一级管理难、村规民约执行难、村民自治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基层治理的现实需要,不断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党群力量,深入探索村民小组治理的模式,我乡以村民自治委员会“五有”(一是有程序,组建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组织村民进行民主投票选举,通过投票选举产生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再由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主任,主任对委员进行分工。二是有阵地,根据各村组情况,整合党群活动场所,为村民自治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并且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确保办事、议事有阵地。三是有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村民自治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自治委员会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并结合各村实际建立完善考评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依纪依规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四是有承诺,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一是向国旗作出庄严承诺,承诺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维护集体利益,服从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向全体村民作出承诺,承诺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并推行委员包户责任制。五是有故事,委员要切实发挥作用,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讲好服务群众的故事)的工作要求,引导群众从责任心强、有能力、有公心的农村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能人、复退军人、返乡大中专学生中推选村民自治委员成员。全乡共组建103个村民自治委员会,自治委员会委员515人,其中党员数231,党员占比45%。为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有了新的抓手、新的载体、新的力量。
第二,发挥优势,务求实效。永春乡自组建村民自治委员会以来,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综治维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有效利用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群众信任、联系广泛、信息渠道多的优势,合理设置岗位,使村民自治委员会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发挥了四个作用。
1.村民诉求第一时间有人了解。一是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轮班值守服务,以固定时间(每天分三个时段,每个时段约一小时)开展便民服务,并接收有诉求村民的诉求。二是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工和包户情况适时掌握村民思想动态,实现村情民意在第一时间了解,为使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拿到了第一手资料,隐患在第一关口得到发现解决。了解村民冷暖,反馈群众诉求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畅通信息渠道,拉近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望、闻、问、切,精准把脉,减少干群矛盾,促使民心向党和政府凝聚,夯实了基层稳定基础。
2.村组信息第一时间有人掌握。村民自治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治安协防员和网格化信息员和其他公益性岗位,一是对内进行包片、包户、包人等责任分工,对片区、农户、重点人员掌握动态,实现有人挂联、有人服务。二是以巡村、巡山、巡河、外来人员或流动人员的排查来访登记等方式,以村组为单元掌握的村组信息(研判为正常和非正常),并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
3.村组工作第一时间有人处理。通过建立完善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体系,整合村民自治委员会资源力量,按照自治委员会职责分工和挂包到户机制,形成组、村、乡“三方对接”,落实矛盾纠纷联调“333”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础作用,组织动员村级网格员履行好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协助管控、服务群众的职能,为实现小事不出村提供了组织保障和队伍。
4.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有人上报。一是通过对各种矛盾纠纷实行第一时间全面排解、第一时间疏导劝解、第时间联系化解,并向村、乡报告处理结果。二是村民自治委员会通过研判,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问题,在做好稳控的同时第一时间报村、乡两级,乡村两级及时研判处理。三是遇到突发事件(如森林火灾、群体事件),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争取解决问题的第一时间、更多时间,把握住解决问题的主动权。
(二)聚焦问题、综合施策,创新联动共治的工作格局。
第一,编制“一套制度”,绘好试点工作“路线图”。永春乡面广村组分散,各村民小组基础条件参差不齐,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在拖枝大村一组按照“五有”标准组建了村民自治委员会,并探索建立了《村民自治委员会议事规则》、《民主评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让自治委员会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取
池鱼:
得一定成效后,迅速在其余村民小组推开,目前全乡103个村民自治委员会均开始规范运行。
第二,做实“一个载体”,打造基层治理“综合体”。充分利用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在活动场所设置村民自治委员会办公室,发挥好服务群众、信息收集、预警督办、矛盾化解等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效工作载体。做到有人员配备、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目前,全乡各村民小组均有独立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委员会成员按时轮班,定期召开会议,逐渐形成“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作模式,最终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