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维西县永春乡拖枝村,民主法治春风扑面而来:包括土地流转、低保评定、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大小事务都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实现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村民的各项权益在阳光下得到了保障.....
“通过持之以恒抓民主法治建设,我们村从维护稳定重点村、难点村变为云南省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云南省美丽村庄。”拖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陆旭清介绍说。
维西县永春乡拖枝村是永春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全村有24个村民小组、1066户4399人,是一个纳西族、傈僳族、普米族、彝族、白族、藏族等6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多民族、多元文化并存的村寨,有一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党员171人。
在谈到过去的拖枝村时,拖枝村委会副主任说:“过去,我们拖枝村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事件频发,社会治安状况很差,群众缺少安全感。产生这一问题的根子就在民主法治建设滞后!”
近年来,拖枝村党总支、村委会以问题为导向,筑牢战斗堡垒,以党建、维稳、生态、乡村振兴、边疆稳固“五网合一”为抓手,构建“统一指挥、网格管理、责任明确、协调运转”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实现民主法治建设任务在网格、责任在网格、监督在网格、考核在网格,使民主法治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落细“四项措施”,民主法制阳光照亮前行路:一是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拖枝村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民主意识,实现有事找亲属到有事找法律的转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拖枝村建立村民大会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做到村民议事民主化、财务管理规范化、村民事务公开化,从而使农村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三是以村务公开为抓手,打造“阳光村务”。扎实做好村党务、事务、财务公开,统一内容、形式、程序,实行“四议两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发挥村民组织的自治功能,推动村级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筑牢“两个基础”,滋养民主法治:一是筑牢民族团结基础。拖枝村全面加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管理条例、《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标杆村建设,让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关系,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族人民大团结。二是筑牢德治基础,以道德力量滋养民主法治。拖枝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拖枝村持之以恒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注重德治引导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和“十星级文明户”,用道德的力量引导群众树立见贤思齐,每年评出先进典型3人,通过选树榜样,学习榜样,传递正能量,让群众明是非、扬善恶、知荣耻、有敬畏、明底线,促进全村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