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川达村格达组、色马底组农房功能提升项目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进行全省试点。2023年度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维西县实施了3个示范点(塔城镇川达村多那阁组、保和镇兰永村石灰窑组、永春乡三家村阿沙洛组),通过试点极大地提升了农房品质,农房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农房功能提升项目上我局一直在积极向省厅争取项目资金,力求持续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已多次对接省厅给予支持。截至目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农房功能提升项目未下达相关任务指标和补助资金,待任务指标资金下达后,积极对接乡(镇)完成好农房功能提升项目建设。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